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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序号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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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 项  目  名  称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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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类别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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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 行  使  依  据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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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公开形式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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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公开范围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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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公开时间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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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处罚标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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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承办部门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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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备注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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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1 
 | 
 对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、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处罚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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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 第六十条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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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网络文件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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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| 
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九十条 
 | 
 公开 
 | 
| 
 2 
 | 
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、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3 
 | 
 对未按照规定将财务、会计制度或者财务、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4 
 | 
 对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5 
 | 
 对未按照规定安装、使用税控装置,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6 
 | 
 对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7 
 | 
 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,或者转借、涂改、损毁、买卖、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8 
 | 
 对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、保管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一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9 
 | 
 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,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10 
 | 
 对偷税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%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11 
 | 
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六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12 
 | 
 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四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13 
 | 
 对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,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四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%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14 
 | 
 对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,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,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五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欠缴税款50%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15 
 | 
 对抗税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七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16 
 | 
 对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,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,逾期仍未缴纳的,以及纳税人拒绝代扣、代收税款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八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%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九十四条 
 | 
 公开 
 | 
| 
 17 
 | 
 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、应收而不收税款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九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应扣未扣、应收未收税款50%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18 
 | 
 对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逃避、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七十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19 
 | 
 对非法印制发票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七十一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,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20 
 | 
 对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有税收违法行为,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七十二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21 
 | 
 对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不协助税收征管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七十三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视情节处2千元以上5万元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九十二条 
 | 
 公开 
 | 
| 
 22 
 | 
 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九十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23 
 | 
 对非法印制、转借、倒卖、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九十一条 
 | 
 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24 
 | 
 对为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、发票、证明或者其他方便,导致未缴、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九十三条《征管法》第六十六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没收违法所得外,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25 
 | 
 对一般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六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没收非法所得,可以并处1万元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26 
 | 
 对非法携带、邮寄、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七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收缴发票,没收非法所得,可以并处1万元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27 
 | 
 对私自印制、伪造变造、倒买倒卖发票,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、发票防伪专用品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八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没收非法所得,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28 
 | 
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,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、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九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没收非法所得,可以并处未缴、少缴或者编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29 
 | 
 对到车站、码头、机场、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,有关单位拒绝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九十五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5万元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30 
 | 
 对提供虚假资料,不如实反映情况,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九十六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5万元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31 
 | 
 对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、录音、录像、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九十六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5万元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32 
 | 
 对在检查期间,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转移、隐匿、销毁有关资料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九十六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5万元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33 
 | 
 对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九十六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5万元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  
 | 
| 
 公开 
 | 
| 
 34 
 | 
 对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,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处罚 
 | 
 行政处罚 
 | 
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九十八条 
 | 
 网络文件 
 | 
 向社会 
 | 
 长期公开 
 | 
 视情节处未缴、少缴税款50%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
 | 
 各分局、稽查局 
 | 
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