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(国税) 国家税务局的征管范围:  
1、 增值税、消费税  
2、 海关代征的增值税、消费税  
3、 各银行总部集中缴纳的营业税、所得税  
4、 中央固定收入的中央企业所得税、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 
5、 外资企业所得税;自2002年1月1日起,新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所得税  
6、 证券交易印花税  
7、 含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 
8、 车辆购置税  
9、 国税局征管税收的滞、补、罚收入 
 
二、(地税) 地方税务局的征管范围  
1、营业税(不含铁道部、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);  
2、企业所得税(不含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以及从2002年1月1日起新办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)、  
3、个人所得税(不包括储蓄存款个人所得税);  
4、资源税;  
5、城镇土地使用税;  
6、土地增值税;  
7、城市维护建设税(不含铁道部、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);  
8、房产税(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城市房地产税);  
9、车船使用税(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车船使用牌照税);  
10、印花税;  
11、屠宰税;  
12、筵席税(全国大部分地区未开征);  
13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(已停征)。  
14、地方税务机关还负责教育费附加、文化事业建设费。  
15、社会保险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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